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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:张帅

个人简历:

1980年至1987年就读于长铁二中附小
1987年1990年就读于长沙市第八中学
1990年至1993年就读于长沙市第一中学
1993年至1997年就读于中南政法学院
1999年至2002年就读于湖南师范大学(在职)
1997年至今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

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:

1999年 院嘉奖
1999年、2000年、2002年、2006年 院优秀共产党员
2001年 全市政法系统优秀秘书工作者
2004年 院三等功
2005年、2006年 全市党委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
2006年 全市法院办公室工作先进个人
2006年 市直机关工委优秀共产党员

事迹简介:

张帅同志是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、政科级审判员,在办公室分管督查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等工作。该同志政治素质好,敬业精神强,忠于职守,公正司法,作风正派,廉洁自律。其事迹简介如下:
政治思想素质好。政治上立场坚定,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能自觉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坚决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。
爱岗敬业,工作勤奋。该同志事业心强,兼任办公室副主任、督查室主任和党组秘书工作,能较好地起到参谋服务作用。该同志在办公室分管督查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维稳、政务安排、代表联络、机要保密、印章管理、通信和文印等工作,敢抓敢管,要求严格,原则性强,工作有创新,成绩较显著,在本职岗位上有较突出的贡献。近年来,市中院多次被评为全市督查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保密、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先进单位。
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。组织制定和完善了法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制度,全面落实综治工作责任,在法院形成一层抓一层的责任体系,并将维稳工作纳入本院目标管理考核,按照“五个一”和首问责任制的要求,逐案实行“四定”(定领导、定责任、定方案、定期限)、“四包”(包接待、包审查、包息诉、包稳定),坚持对不稳定因素“一月一排查,一月一台帐”,建立了重大信访问题报告制度。有效地做好了综治和维稳工作。本人还主动承办有关刑事案件和涉诉上访案件。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原则,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,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,努力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。
作风正派,廉洁自律。该同志为人谦和,作风正派,团结同志,乐于助人,社会声誉较好。在廉政方面,能够做到清正廉洁,近两年来共拒收红包、礼金1万多元,廉政上无不良反映。
该同志近年来5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,1次荣立三等功,1次被评为全市法院办公室工作先进个人,1次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秘书工作者,2次被评为全市党委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。